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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近日,某信托产品延期兑付的新闻引发关注。尽管公司后续发布声明表示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将积极推动标的项目妥善处置,但投资者对于金融产品安全性和透明度的担忧并未完全消除。部分投资者表示,正是在接触相关金融产品广告后才购买了对应产品。在金融投资领域,广告宣传常常以诱人收益承诺吸引投资者,对于投资背后隐藏着的各种风险却鲜少披露。一旦风险转化成实际损失,巨大的落差将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和心理双重冲击。那么,什么样的金融投资广告才是靠谱的呢?
提示1 产品宣介不得暗示保收益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广告作为市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市场信息的质量和投资者的决策质量,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环节。类似上述信托延期兑付的事件促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金融广告的“靠谱”程度。为了引导金融机构合法合规宣传,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已经对金融广告的风险揭示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对待每一个投资决策的作用。尽管广告法为广告活动设定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单就金融投资这一领域而言,其规制不够具体和全面,难以涵摄当前金融投资广告存在的乱象,亟须更为详尽和细化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