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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安徽深化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联动,针对粮食购销领域暴露出的腐败问题,2023年9月至11月,选择蚌埠、宣城两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国有粮食企业财会监督工作试点,着力推动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守住管好“江淮粮仓”,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从国有粮食企业切入,加强财会监督
1996年10月至2019年12月,许某在安徽省粮食系统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长期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储备粮计划调整和定向销售、粮食收购和粮食设备购置补贴、仓储设施建设维修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金额达237.19万元。
“该案呈现受贿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的特征,某省级粮食企业累计17次向许某行贿,蚌埠某粮库先后29次向其行贿。许某走向贪腐之路,根本原因是其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但从财会监督视角剖析,还有两点原因值得关注。”安徽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分析,一是涉粮政策透明度不够,使得临时性和应急性粮食政策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二是财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未能与粮食储备主管部门、审计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如对承储企业的延伸监督检查覆盖面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等。
中办、国办202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