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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及施行,让黄河保护与治理有了“铁规矩”和“硬杠杠”。如何汇聚众力,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见效?且听听这些守护黄河的基层工作者怎么说……
法治之花遍开黄河源
讲述人: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玥
千呼万唤,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我感到底气更足了、担子更重了。
古人云“黄河之水天上来”,实际上,黄河之水就从玛多来。在藏语里,“玛多”是“黄河源头”的意思。玛多县被誉为“千湖之县”,全域都在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核心区。20世纪80年代,长期过度放牧和自然灾害导致玛多县植被破坏严重,草原退化、湖泊萎缩、风沙漫天,曾经的美景不再。
为了修复草原、守护母亲河,玛多县实行禁牧、休牧等措施。2019年开始,玛多县人民法院开始有针对性地面向农牧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全县1.5万余人散居在2.53万平方公里的高原上,要想普法入户、不落一人,可不是件容易事。于是,每个月,玛多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行六七人组成“马背上的宣讲队”,将法律知识带到老乡们的帐篷里。